企業節能改造后稅收上有哪些政策?
企業將財政節能獎勵資金申請報告報所在地節能改造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或經貿委、經委,下同)和財政部門。省級節能改造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企業節能資金申請報告進行嚴格初審、確定、匯總后,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中央直屬企業直接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同時抄送所在地省級節能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
2.第十三條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對地方上報的財政節能獎勵資金申請報告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獎勵標準確定項目獎勵額度,下達節能改造項目實施計劃,抄送財政部。
3.第十四條財政部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下達的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實施計劃,按照獎勵金額的60%下達預算,并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將資金及時撥付到項目承擔企業。
4.第十五條地方節能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采取必要措施、落實相關政策,督促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實施,保證項目按時完工并實現節能目標。